扬子新材2023年上半年继续亏损 因受罚面临投资者诉讼索赔

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不久的8月25日,扬子新材(002652)公布了2023年半年报,营收继续滑坡、盈利继续亏损,不过营收降幅、亏损程度均收窄。

扬子新材2023年中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营收2.2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3.93万元,亏损同比减少21.7%;此外,2023年上半年,公司负债率为58.13%,降至近五年最低。

此前的2022年12月,扬子新材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证监会调查认定,扬子新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一)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涉及2018-2019年年报;(二)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涉及2020年年报;二、扬子新材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2020年年报。

根据《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根据扬子新材的违法事实及相关规定,拟决定对扬子新材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胡卫林、王功虎、秦玮、孙哲峰、鲍俊五名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0万元、50万元、50万元、15万元、15万元罚款,合计被罚金额超过千万元,同时拟对时任总经理胡卫林实施10年市场禁入。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表示,根据处罚预告,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扬子新材股票,且在2022年12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帮助受损投资者挽损。

此外,扬子新材8月25日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胡卫林通过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占用的5673.33万元,已还款1010万元,加上占用利息,胡卫林仍占用资金余额为4780.30万元。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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