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股价5个月内几近腰斩 刚领罚单还面临投资者索赔

罗普特(688619)8月26日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被认定通过提前确认基本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2021年营收超过3亿元、虚增净利润超过1.5亿元,同时还存在虚减2022年利润的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给予警告并合计处罚超过1600万元。随着预罚单的到来,相关受损投资者的索赔也将开启,而最近5个月,罗普特股价更是几乎腰斩。

经查,2020年12月,罗普特就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贵州省都匀市、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等地3个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2.42亿元,2021年,罗普特及全资子公司罗普特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6个项目以及贵州省都匀市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1.49亿元。2020年、2021年,罗普特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对前述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同时,除按照供货协议约定交付相关商品外,罗普特还须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

2020年、2021年,罗普特涉嫌通过提前确认上述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14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4.65%,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1.46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1.12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2074.74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7310.0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2023年6月20日,罗普特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上述项目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厦门监管局拟决定对罗普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陈延行、总经理江文涛等9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合计1225万元的罚款。

根据规定,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以向罗普特提起诉讼索赔。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表示,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买入罗普特股票,且在2023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免费报名,进行索赔预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帮助投资者向公司追偿。

值得注意的是,为罗普特上市保荐的国金证券,在罗普特2021年至2022年的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均给出了“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的督导结论报告。今年9月1日,国金证券在相关跟踪报告中才指出罗普特在2020年四季度、2021年度部分产品销售项目存在收入确认跨期情形,在知悉上述收入跨期情形后,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向厦门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汇报并公告,同时督促上市公司进行差错更正。

此外,今年4月中旬罗普特股价创26.45元/股的阶段高点后,整体步入下行通道,8月下旬一度下探11.69元/股低点,目前股价在13.40元/股左右,较4月份高点仍然几乎腰斩。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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