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信披违规被罚150万元 律师提示可索赔时间段

新亚制程(002388)9月12日晚间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规事项发生在原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期间,公司已于2023年2月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

经查明,2019年5月至2022年11月,徐琦是新亚制程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徐琦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深圳市盛世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力达出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力达新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亿众鑫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众鑫达”)等公司,徐琦和上述公司均构成新亚制程的关联方。其中,亿众鑫达于2019年4月成立。

2019-2022年,新亚制程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供应链垫资、预付货款、发放保理款、代付资金等名义,经过多层中间公司账户过渡后,将大量资金转入上述新亚制程关联方或其指定的公司账户,主要用于关联方归还贷款、缓解资金紧张情况。

2019-2022年,新亚制程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分别为2.54亿元、4.5亿元、9.85亿元和7.15亿元,占公司当期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9%、34.80%、68.40%和49.66%,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在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及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也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与亿众鑫达的关联关系,存在重大遗漏。

今年1月20日,新亚制程发布公告,称经公司积极敦促,已经收到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偿还的非经营性往来款6.26亿元以及利息2474.23万元,相关往来款项及其利息已清偿完毕。

基于以上违法情形,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新亚制程董事、原实际控制人徐琦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的罚款;对其它相关负责人处以50万元-60万元的罚款。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凡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间买入新亚制程股票,且在2022年12月2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该案件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5年12月27日,适格受损投资者可以尽早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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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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