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存投资者诉讼等风险 索赔案件仍在诉讼时效内

近日,ST同洲(002052)在深交所互动易中披露,截至8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27万户,股东户数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户均持有流通股数量由上期的2.26万股上升至2.28万股,但户均持有流通市值亦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业绩方面,据财报显示,ST同洲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3亿元,同比增长123.30%;归母净利润亏损3303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幅度略有缩小。

在半年报中,ST同洲表示,公司存在宏观经济导致的行业景气度下降的风险、市场与经营风险、汇率风险、投资者诉讼等风险,广大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7月8日,ST同洲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基于以上事实,公司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提起诉讼投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已有的胜诉判决客观上有利于后续其他受损投资者通过向ST同洲提起诉讼获得赔偿。基于一审判决结果,凡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ST同洲股票,并在2019年10月25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ST同洲承租的位于东莞的用于存放贸易电芯的仓库意外发生火灾事故,经公司财务初步测算,此次火灾事故预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600万元(事故涉及资产尚不确定是否在公司购买的财产保险范围之内),另外,公司可能承担一定的承租建筑物损失赔偿。

ST同洲表示,该仓库只用于存放公司的贸易电芯,本次火灾将对其后续贸易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对其他方面的生产经营预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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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