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目前产品未涉及光刻机制造领域 正面临投资者索赔

近期,光刻机概念走红,诞生了一批牛股,光刻机概念板块也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

近日,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扬子新材(002652)提问:公司的有机涂层有没有用于芯片厂和光刻机制造?对此,公司表示,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有机涂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有机涂层板产品应用于多个终端产业,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厂房、医疗场所、大型场馆、新能源厂房等建筑项目建设、装饰以及家电行业产品的外观部件等,目前尚未有产品应用于光刻机制造领域。

此外,扬子新材于8月25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收为2255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3%;归母净利润为-1303.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21.70%。

中报业绩继续亏损的同时,扬子新材还将面临相关投资者的诉讼索赔。今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证监会调查,扬子新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一)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涉及2018-2019年年报;(二)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涉及2020年年报;二、扬子新材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2020年报。

证监会根据扬子新材的违法事实及相关规定,拟决定对扬子新材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胡卫林、王功虎、秦玮、孙哲峰、鲍俊五名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0万元、50万元、50万元、15万元、15万元罚款,合计被罚金额超过千万元。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根据处罚决定书,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9日间买入扬子新材股票,且在2022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帮助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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