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12月8日届满 已有投资者二审胜诉

索菱股份(002766)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仅剩3个多月。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尽快走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0年12月10日,索菱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索菱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索菱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3、索菱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鉴于上述事项,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前,深圳中院已分别对部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该案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在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后,应由公司承担赔偿金额。公司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最终结果维持原判。

据公司2023年半年报披露,共有581名投资者向深圳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其中,深圳中院已裁定准许18名原告撤回起诉。其余563名投资者起诉金额共计约为7201.39万元;目前已有411名最终判决金额为4624.09万元,152名尚未判决。

刘鹏律师提示,索菱股份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仍在继续推进,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索菱股份股票,并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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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