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受罚后原实控人被判刑 投资者挽损大门离关闭仅剩两个月

中秋前一天晚间,因以财务造假方式提升业绩,索菱股份(002766)公告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公司原实控人肖行亦因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将时间回溯到2016年,索菱股份通过虚增营业收入或者虚减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在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均存在虚假记载并披露。另外,公司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不按规定披露重要信息、存在重大遗漏,其中包括公司通过虚构釆购业务、虚列其他应收款等名义向非供应商转出款项8.7亿元,大部分用于签署财务造假行为相关体外资金循环及偿还相关借款。其中,1104.29万元用于肖行亦个人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其定增股票借款利息和赔偿员工持股计划损失等问题。

根据判决书,因被认定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公司原实控人肖行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配偶、公司原财务总监叶玉娟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此前,公司股价下跌令诸多投资者蒙受损失,大批投资者将索菱股份告上法庭。公司2023年年报中对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也进行了说明,表示多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深圳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深圳中院分别对部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该案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在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后,应由公司承担赔偿金额。尽管索菱股份提起上诉,但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根据公司公告,截至2023年半年报批准之日,共有581名投资者向深圳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其中,深圳中院已裁定准许18名原告撤回起诉;其余563名投资者起诉金额共计约为7201.39万元,目前已有411名(涉及起诉金额4747.63万元)的最终判决金额为4624.09万元(含案件受理费),152名(涉及起诉金额2453.76万元)尚未判决。

对于上述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索赔形成的债权,经法院判决后,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按照普通债权的调整和受偿方案调整和受偿。公司针对投资者诉讼,在2021年度共计确认了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7431.01万元,并根据司法重整计划同时确认相关债务重组收益2029.33万元。

目前,索菱股份投资者索赔案仍在进行中,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表示,凡是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索菱股份股票,且在2019年4月30日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免费报名登记索赔。

骆意律师提醒,该案件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0日,目前剩余时间不足两个月,建议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不要错失最后的合法挽损机会。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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