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洋索赔案投资者获赔8345万元 律师提示可诉讼条件

10月10日晚间,*ST东洋(002086)发布《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司称目前面临多起诉讼,包括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投资者诉讼案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以及其他案件。

其中,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涉及金额为3000万元及逾期费、律师及保险费15.55万元;投资者诉讼案件已确定的赔偿数额为8344.66万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涉及金额为5.26万元;其他案件涉及本金2600万元、利息1965.43万元及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目前,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及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均为一审判决,各被告方均有权申请上诉审理,投资者诉讼案件公司已进行了充分计提,其他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另据公告显示,该投资者诉讼案件针对的是*ST东洋于2019年9月27日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共有898名投资者以“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诉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然而两年多后,*ST东洋再次因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2022年1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据*ST东洋2023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涉及多起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第一阶段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尚有部分案件未能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该段索赔时效已结束。针对第二阶段虚假陈述诉讼案件,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凡于2018年6月25日至2020年4月29日间买入*ST东洋,且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参与索赔,通过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另据资料显示,*ST东洋于2022年9月2日正式进入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稳步推进,预重整二债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均已通过。

律师认为,如果公司重整成功,将有利于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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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