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称向公司索赔投资者可能进一步增加 律师称这些投资者可索赔

10月中旬以来,ST同洲(002052)的投资者可能又揪心了——因为5月下旬后公司股价出现一波明显下行,之后持续盘整至10月上旬,孰料突破打破近期有所企稳的股价走势,又来了一波向下俯冲,10月20日盘整还创下1.53元/股的15个月低点,较9月中旬的短期高点累计跌幅近22%,随后虽然有所震荡回升,但数个交易日收十字星,显示回升态势仍有待观察。

10月19日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向同洲电子提问,问及公司去年第一年开展贸易业务(7800万元)没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今年贸易业务能否计入主营业务。公司10月25日回复称,今年贸易业务可能还不能计入主营业务,实际请以最终年报披露结果为准。

而Wind数据显示,10月19日收盘时,ST同洲主力资金净流出710.22万元,净流出额创2023年5月9日以来新高;同时为连续3日净流出,累计净流出1504.4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ST同洲目前还因受行政处罚而遭投资者诉讼索赔。2021年7月9日,ST同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等三种违法事实,导致其披露的2014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受损投资者开始陆续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今年7月6日,ST同洲发布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说明了案件的最新进展:一审判决公司向徐广忠、陈玲飞等113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27.72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38万元。在此后发布的中报中,公司对此也进行了相应披露,并称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提起诉讼投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目前,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继续提出索赔。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凡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ST同洲股票,且在2019年10月26日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仍可提出索赔,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律师将及时帮助适格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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