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业绩继续下滑 因行政处罚或面临投资者诉讼

近日,*ST京蓝(000711)于同日发布多则公告。其中包括《2023年三季度报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监管部门下发的警示函和监管函。

从行政处罚方面来看,经证监会查明,*ST京蓝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京蓝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二、*ST京蓝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三、*ST京蓝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对此,黑龙江证监局拟决定责令*ST京蓝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郭绍增、高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和70万元的罚款。

从行政监管措施方面来看,黑龙江证监局及深交所均指出*ST京蓝存在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计量不合理、财务核算不规范等违规问题。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鉴于证监会对*ST京蓝的“预罚单”已下达,部分投资者可依法向*ST京蓝提起索赔。目前判断,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ST京蓝股票,并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在今年4月,*ST京蓝因2022年度净资产为负,且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今年6月,公司还因被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据公司三季报显示,*ST京蓝业绩依然不尽如人意。在2023年1月至9月期间实现营业收入1.16亿元,同比减少36.07%;归母净利润亏损约为7.62亿元,亏损幅度同比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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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