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索赔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

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消息,日前,超讯通信(603322)索赔案已有部分投资者获一审胜诉,广州中院一审判决上市公司应对投资者赔偿相应损失。

超讯通信遭投资者诉讼索赔源起于公司涉及4.2亿元的违规担保行为。2021年12月31日,超讯通信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桑锐电子及桑锐电子全资子公司民生智能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冻结金额合计122.93万元。随即,公司发现桑锐电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孟繁鼎曾以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名义违规担保42076万元。

然而,超讯通信对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未及时披露。因此,广东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梁建华、邹文、孟繁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事项引发了部分投资者向超讯通信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根据法院一审判决,于2019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超讯通信股票,并在2021年12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提起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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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