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炀资源股民索赔案赔付金额比例值得关注

松炀资源(603863)投资者诉讼事项迎来新进展。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汕头中院近日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核损,该测评结果值得关注。

2022年4月2日,松炀资源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王壮鹏、蔡建涛、陈剑丰、林指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广东证监局查明,松炀资源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2019年未审议且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有关情况;二、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三、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

松炀资源在此前公告中披露,2019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王壮鹏通过预付设备供应商款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约为3.92亿元,直至2021年4月29日,其才向公司归还全部资金和利息。松炀资源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审批程序,亦未及时披露。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鉴于此,刘鹏律师指出,目前判断,于2019年6月21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松炀资源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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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