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安针对索赔案已计提预计负债5.29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部分投资者诉ST国安(000839)证券虚假陈述案已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该案件诉讼时效不足半年,若符合索赔条件,可联系律师参与索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目前判断,凡于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期间买入ST国安股票,并在2020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有索赔资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

投资者对ST国安提起诉讼源于公司长达七年的财务造假事件。经证监会查明,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ST国安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7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3亿元。此外,其披露的2015年年报中也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对ST国安及相关责任人均给予行政处罚。据公司2023年半年报披露,部分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公司预计未决诉讼很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将上述涉诉事项确认为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计提预计负债5.29亿元。

此外,据ST国安11月28日发布的诉讼案件情况公告显示,截至该公告日,公司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以公司或子公司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8769.05万元,主要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以及部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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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