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六年财务造假遭投资者索赔 律师: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消息,其团队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金通灵(30009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起诉至南京中院,目前处于待审查状态。

此前,在今年11月20日,金通灵公告称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据《告知书》显示,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42.43万元、54973.13万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47.88万元、14767.16万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671.62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对此,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金通灵股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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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