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迎“雷霆手段”,罗欣药业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 受损投资者可准备依法索赔

违规减持迎来当头棒喝。12月2日,罗欣药业(002793)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罗欣控股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今年7月,公司曾披露罗欣控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相关交易,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再往前的一个月,深交所已对公司发布监管函。

相关警示函显示,罗欣控股作为罗欣药业的控股股东,在2023年5月18日至24日期间,持股比例由31.23%降低至25.51%,合计变动比例达到5.72%。罗欣控股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相关交易。

实际上,违规减持之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减持动作并未立即停止。公告显示,今年5月31日至6月7日期间,罗欣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克拉玛依珏志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437.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持股比例由8.47%降至3.47%。此后的6月29日至7月21日期间,罗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再次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437.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完成上述三次减持后的今年8月31日,罗欣药业发布公告:罗欣控股和一致行动人克拉玛依珏志出具自愿未来半年不减持承诺。其承诺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不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罗欣药业的相关违规减持发生在减持相关新规实施之后,虽然后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出具不减持承诺,但未能避开监管部门对违规减持的“雷霆手段”,收到警示函后的五个多月,公司控股股东又被证监局立案调查。针对立案调查事项,罗欣药业表示,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

随着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公司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以做好以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准备。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凡是2023年12月1日之前购买过罗欣药业股票,且在2023年12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进行索赔预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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