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业绩下滑却“甩锅”其他因素 部分受损股民可向延华智能索赔

结合“华为鸿蒙”和“数据中心”概念为一身的延华智能(002178)于6日公告,因多份财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延华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拟对时任公司董事长龚保国等多名时任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对于投资者来说,定期报告是判断上市公司资产、经营等情况的重要依据,定期报告会影响投资者交易决策,一旦定期报告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失真”情形,投资者将会因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产生损失,民事诉讼索赔是投资者挽回损失的一种方法,最终能否获赔有待法院的进一步认定。

赵敬国律师初步判断,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6月2日期间买入延华智能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6月3日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相应损失。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回到延华智能的情况来看,该处罚祸起延华智能4年前的一笔收购业务。2019年10月,延华智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延华智能收购中汇乾鼎持有的泰和康45%的股份。延华智能将对泰和康的投资列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公开资料显示,泰和康成立于2007年,专业从事临床体外诊断产品销售,是全球IVD巨头美国雅培制药授权的北京地区经销商。2019年至2021年间,泰和康9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于雅培相关销售收入。

好景不长。2022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显著异常”,且二者未来是否能继续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泰和康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上海证监局认定,2022年半年报披露前,延华智能就已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异常情况,却未在当期财报中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延华智能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191.14万元,占2022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26.46%,占2022年三季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72.81%。

此外,在2022年半年报,延华智能披露泰和康亏损370.72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将主要原因归结于“疫情封控措施影响,业务开展困难”。

对于该“甩锅”行为,上海证监局认定,泰和康业绩下滑具有多方面原因,仅仅简单披露疫情原因不能完整涵盖实际情况,投资者无法了解到泰和康业绩下滑原因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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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