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涉财务造假 或将面临众投资者诉讼

金通灵(300091)于今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历时4个多月,11月1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至此,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江苏监管局调查完毕。

据《告知书》显示,江苏监管局认为,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来看,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42.43万元、54973.13万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47.88万元、14767.16万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671.62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因此,江苏监管局拟决定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金通灵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初步判断,于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期间买入金通灵股票,并在2023年6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望获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代投资者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赔。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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