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三年虚增利润约为2亿元 或仅被罚50万元 这些投资者可依法准备索赔

12月6日晚间,荣联科技(002642)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2月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荣联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北京证监局依法拟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告知书》显示,经查明,荣联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分别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三年累计虚增利润约为2亿元。

据此,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荣联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王东辉、时任总经理张彤、时任财务总监鞠海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的罚款。此外,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以上3人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律师表示,荣联科技因信披虚假记载行为或遭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凡于2017年4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之间买入荣联科技股票,且2021年12月2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21年4月28日,荣联科技曾发布《关于前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采用追溯重述法主动更正了2016—2018年的会计差错。彼时,公司表示,在编制2020年年度报告过程中,经自查发现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对存货的管理存在疏漏,导致部分订单存在成本结转不充分的情况。对此,北京证监局于2021年年底下发警示函,对荣联科技、王东辉、张彤、鞠海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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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