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退市后又被立案调查 投资者索赔不受影响

中潜股份(现“中潜3”,300526)于12月19日再次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在公告中,中潜股份并未说明被立案的具体原由。公司仅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查,消除其对公司产生的负面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是中潜股份第二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在2020年10月第一次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2021年8月31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720万余元,虚增营业成本1150万余元,导致虚增营业利润2570万余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2.08%。同时,中潜股份存在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另外,2020年披露的中潜股份收购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众多投资者以虚假陈述为由,对中潜股份提起诉讼索赔。据公开消息显示,已有投资者与*ST中潜达成和解,并且已获得相应的赔偿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中潜股份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8月31日到期,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注意诉讼时效,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目前情况,于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期间买入中潜股份股票,并在2020年10月21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满足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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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