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三天收三份立案告知书 或引发受损投资者诉讼索赔

12月25日开盘,威创股份(002308)股价即一字跌停。截至当日收盘,报4.34元/股,总市值39.33亿元。

消息面上,威创股份在12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同时,因公司拟收购方实际控制人刘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亦决定对刘钧立案调查。

除上述两则立案调查外,12月24日,威创股份再次披露,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陆克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在三份告知书中均未说明威创股份被立案的具体原由。但值得注意的是,12月22日盘后,威创股份还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司对自身经营情况进行自查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自查,2023年9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蒙萨斯(台州)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岭能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安排,西岭能源在十二个月内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中数威科的控制权。拟收购方西岭能源实际控制人刘钧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通过共管银行帐户将公司13.3亿元资金划拨到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于10月31日全额归还公司,但自11月1日起又分次分批划出公司,截至12月22日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尚未归还公司。

此外,自查报告还披露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的辞职事宜。

对于威创股份13.3亿元资金非正常划拨的情况,12月22日当晚,深交所火速对公司下发了《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追回相关资金,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

鉴于威创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被立案调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凡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威创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3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且受损的受损投资者,或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满足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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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