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告知书、警示函同日下发 投资者诉国联股份虚假陈述案已启动

国联股份(603613)在12月26日晚间披露,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同日,因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及董事长刘泉、总经理钱晓钧、财务总监田涛均收到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内容显示,国联股份于2023年4月28日、5月16日两次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将部分交易调整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前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导致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实际上,今年8月,国联股份因存在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已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今年4月27日,国联股份曾披露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更正公告,公司将部分自营交易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会计差错更正后,调减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50.84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72.06%;调减202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19.32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74.75%;调减2022年三季度营业收入210.42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83.35%。

在上交所要求国联股份核实并披露前期会计处理是否构成重大会计差错后,5月16日,公司再度披露,由于难以完整取得或拥有除客户签收单以外的其他与相关交易商品控制权的直接依据,公司将总额法改为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会计差错更正后,调减2021年营业收入97.39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35.43%;调减2020年营业收入23.40亿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15.79%。

上交所指出,国联股份在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时,尚未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经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公司对部分营业收入进行了净额法调整,该调整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出现偏差及更正情况。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鉴于国联股份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判断,凡于2021年3月30日至2022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国联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11月25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公司股票且受损的投资者,或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相应损失。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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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