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虚增收入超过52亿元,*ST天沃被罚350万元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12月27日晚间,*ST天沃(002564)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信披违法违规情形。

具体来看,经证监会查明,*ST天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在37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7年至2019年分别虚增收入9.07亿元、19.71亿元、23.90亿元,3年累计达52.68亿元。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7年至2020年,13家*ST天沃关联方与中机电力存在大量直接或间接资金往来,公司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应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方对*ST天沃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6.55亿元。三、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四、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报。

由此,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而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披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诉讼所索赔。

对此,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凡于2017年8月11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ST天沃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此外,*ST天沃在公告中表示,公司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23年12月26日,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恒电已变更为中机电力股东,公司不再为中机电力股东,中机电力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亦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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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