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投资者索赔已有一审胜诉案例 超6亿元资金占用问题仍未解决

日前,ST信通(600289)针对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进展情况再次作出披露。

公告显示,ST信通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投资者部分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北京金融法院予以支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上市公司向原告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37万元,亿阳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12月27日,ST信通合计收到794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其中14人撤诉,其余780起案件合计涉诉金额为31173.87万元。北京市金融法院除已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外,其余779起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ST信通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获一审胜诉,该判决虽尚未生效,但对后续投资者索赔具有重要参考作用。目前,该案件仍在索赔时效中。凡于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ST信通股票,并在2017年12月7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ST信通在12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需根据和解协议要求向纳斯特支付1500万元,将形成新的资金占用。该和解相关事项可能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本案与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此前的债务纠纷相关,公司将就根据和解协议要求所支付款项向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发函索偿。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67039.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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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