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投资者索赔获一审胜诉 其他受损投资者仍可索赔

ST信通(600289)日前发布《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原告王某诉ST信通、亿阳集团、邓伟、邓清、曲飞、田绪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出现进展。

公告还显示,日前,ST信通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部分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北京金融法院予以支持,依照《证券法》规定,判决公司向原告赔偿投资损失24.37万元,判决亿阳集团及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而截至公告披露日,ST信通合计收到794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其中14人撤诉,其余780起案件合计涉诉金额为31173.87万元。北京市金融法院已对王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涉及诉讼金额37.79万元,其余779起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合计涉诉金额为31136.08万元。

2021年12月29日,ST信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ST信通经认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有关情况、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基于上述虚假陈述违法事实,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凡于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间买入ST信通股票,且在2017年12月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依法索赔,该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12月23日。

谢保平律师进一步称,ST信通部分投资者获一审胜诉,对后续同类型案件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而受损投资者目前仍可依法索赔,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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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