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首例被罚上市公司——生物谷被判应对投资者承担相应损失

公开消息显示,生物谷(833266)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于近日在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该系列案件采用示范性判决机制审理,法院判决投资者一审获得胜诉。

根据法院示范诉讼指导意见,在示范判决生效后,后续的同类诉讼将按照判决确立的裁判标准快速处理。已有的胜诉判决,客观上有利于后续其他受损投资者通过向生物谷提起诉讼获得赔偿。

基于一审判决结果,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生物谷股票,并在2022年4月30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生物谷是首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北交所公司,也是北交所成立以来首家被处罚的上市公司。2022年11月4日,生物谷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为满足控股股东金沙江投资资金需求,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生物谷实控人林艳和安排时任生物谷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贺元以实施委托理财名义,通过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沙江投资控制的深圳市本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计向金沙江投资提供非经营性资金2.77亿元。

林艳和、金沙江投资隐瞒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关联交易事项,未将上述关联交易书面通知生物谷,导致生物谷未依法及时披露。故证监会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罚款。由此引发众多受损投资者向生物谷提起诉讼索赔,该案也成为北交所首例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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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