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宜通世纪索赔案已开庭审理 受损投资者后续是否有机会参与诉讼?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其团队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宜通世纪(30031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于近日开庭审理。凡于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并在2022年11月4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仍可向公司提起诉讼。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宜通世纪遭投资者诉讼索赔源起于公司在2023年6月21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亿元的方式向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然而,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方炎林、李询(均另案处理)的组织下,倍泰健康采取在内部指使员工以虚假合同在ERP系统中虚构订单,在ERP系统中虚拟采购收货、生产、发货等全套资料的方式,在外部与客户策划签订虚假合同或未履行合同,利用控制的个人及企业账户资金转款,提供资金供交易对方支付货款等手段进行财务舞弊。
通过上述财务舞弊行为,倍泰健康合计虚增与多家企业间的业务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其中,倍泰健康在未全部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通过账面确认超出已交货部分的销售收入,虚增与北京远程系相关公司的业务收入6535.15万元,虚增成本4585.71万元,虚增利润1949.44万元。倍泰健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报、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2017年年报(更新后)均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刘鹏律师提示,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内可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扫码报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