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这些投资者挽损迎利好:法院核损比例较高

永安林业(000663)日前发布公告称,2023年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的议案》。2022年12月,永安林业决定在涿州市等5地建设5个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预计投资金额合计超过28亿元。目前已完成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5个项目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已投入建设资金5.44亿元,主要为购买土地支出、工程建设支出、设备采购及预付款和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公司称,由于项目实施地近期频繁遭受寒潮、大雪等恶劣天气,无法有效施工,同时配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投资项目审计、评估等需要,决定暂缓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预计暂缓建设时间不超过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1月,永安林业发布公告显示,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中林集团定增募资不超过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涿州市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宁晋县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生物质发酵微生物研发中心项目。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定增。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公司还因受罚遭到投资者索赔。

永安林业2023年中报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已有17名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先后向福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部分时任董高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各项经济损失。由此,截至2023年6月,公司预计负债2786.34万元。

早在2021年8月21日,永安林业就已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以及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于2021年8月24日受到行政处罚。

目前,投资者向永安林业因虚假陈述提起诉讼的有效期尚未届满。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间买入永安林业股票,且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赔。

谢保平律师提醒,该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8月17日,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此外,目前其代理的永安林业部分投资者索赔案业已开庭审理,法院就该案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金额等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测算,已确定核损金额,核损比例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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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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