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威新材破产重整“生死未卜” 受损投资者需抓紧索赔

德威3(400143,由A股德威新材300325退市至新三板)日前发布《关于再次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未获通过。根据相关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为保障全体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将于2024年2月5日提交出资人组会议再次表决。

公告提示,鉴于本次会议为出资人组对《权益调整方案》的第二次表决,如本次表决未获通过,即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后续将不再组织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相关规定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德威新材重整计划一直受到市场关注,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显示,在普通债权方面,每户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现金清偿,同时按照3%的比例以股票偿债方式清偿。

如本重整计划失败,公司或将走向破产清算的境地,对此前提起索赔的德威新材中小投资者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回溯至2021年11月5日,德威新材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德威新材违法的事实如下:1、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重大诉讼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证监会决定对德威新材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合计罚款1130万元。

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凡于2019年4月27日至2020年7月8日间买入德威新材股票,且在2020年7月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律师进一步提醒,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目前可以继续提出索赔,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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