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7年造假受罚的ST国安时任高管遭警示 律师提醒合法索赔大门即将关闭

因连续7年财报作假,深交所日前向ST国安(000839)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廖小同、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庄宇发去警示函,指其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公司因造假让不少投资者踩坑,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5.29亿元,而目前相关索赔诉讼时效已进入倒计时。

上述警示函显示,ST国安在2009年至2015年连续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5月17日晚间,ST国安公告称,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6月2日晚间,ST国安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ST国安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7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3亿元。另外,披露的2015年年报中也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2023年8月31日,ST国安发布的2023年半年报显示:期末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及票据诉讼预计余额为5.40亿元,且上期支付的营业外支出涉及投资者诉讼金额为1.04亿元。ST国安称:“由于公司在2009—2015年期间存在证券虚假陈述,公司部分投资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并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公司预计未决诉讼很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将上述涉诉事项确认为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计提预计负债5.29亿元。”

对此,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向记者表示,凡在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期间买入ST国安股票,在2020年5月17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该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出索赔,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

王添聿律师提醒,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5月30日到期,索赔有效期仅剩余4个多月,建议符合条件的其他相关受损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此外,2023年11月17日,ST国安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发来的《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告知函》,告知函称“2023年11月16日,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主体(以下简称‘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2)京01破26号之十《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

此前,ST国安发布的重组计划中涉及债务重组方面的安排为:每家债权人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债权部分全额现金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分两次清偿;100万元(不含本数)至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可选择“3%现金+以股抵债”或“20%现金清偿,剩余部分豁免”;超过5000万元部分“3%现金+以股抵债”清偿。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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