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预罚单显示其可能造假上市 股价八连跌创历史新低 这些踩雷股民有望索赔

在公司原财务总监辞职、新选聘财务总监上任不久的1月18日晚间,2021年2月才上市的太和水(605081)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祸不单行的是,公司1月12日以来股价已八连跌,并创上市新低。

同时,公司股价近期也出现较大波动,1月11日还喜提涨停,12日股价便冲高迅速回落后收跌,之后到昨日又连续7个交易日下跌。公司昨日盘中还创下12.42元/股的上市来新低,以低点来看较1月12日的近期高点17.02元/股累计下跌超过25%,而公司发行价为43.30元/股。

上海证监局出具的“预罚单”显示: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太和水未审慎考虑凤岗河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规定恰当估计凤岗河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同时,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财报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报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

据此,上海证监局拟对太和水给予责令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处以150万元罚款;拟对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何文辉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拟对时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徐小娜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如果预罚单最后被落实,那么受损投资者可参与诉讼索赔。目前来看,凡自太和水上市后至2023年7月11日买入过该公司的股票,且在2023年7月11日仍持有该股的亏损投资者,有望向公司依法索赔,这些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进行预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而且,根据太和水上市前的2021年1月招股书,2017年至2019年均在报告期内,这意味着以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的情形来看,公司2017年就虚增收入,2018年和2019年财务上也存在虚假记载。

值得一提的是,预罚单落地之前的2023年10月26日,太和水公告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姜伟,因个人原因,请辞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3年10月28日,太和水再发公告新聘任董斌为公司财务总监。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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