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股民索赔案时效不足80天 已有部分案件获一审胜诉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投资者诉聚龙股份(聚龙5,现代码400146,原代码30020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将于今年4月12日到期,目前时效已不足80天,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准备资料提起诉讼,避免错过合法挽损机会。

聚龙股份遭投资者诉讼索赔源于此前公司信披违法违规事项。2023年1月4日,聚龙股份虽已退市,但仍收到了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聚龙股份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项违法行为。

刘鹏律师表示,上市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诉讼索赔。凡在2016年8月23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间买入聚龙股份股票,并在2021年4月12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目前仍可提出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

据悉,沈阳中院已对部分案件作出了投资者一审胜诉的判决。法院判决聚龙股份及相关责任人需赔偿投资者相应投资损失,目前这部分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本案判决生效后,客观上有利于后续其他受损投资者向聚龙股份提起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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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