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索赔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案例

据悉,法院于近期一审判决,部分投资者在诉宜通世纪(30031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获一审胜诉。

去年6月21日,宜通世纪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宜通世纪存在违法事实涉及到2016年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宜通世纪全资子公司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鉴于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宜通世纪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相关受损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内仍可依法向公司索赔。目前判断,于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并在2022年11月4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诉讼。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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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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