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控股股东拟用名下公司抵债 索赔案已有投资者拿到赔款

近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宋都股份”,现“宋都3”,400192)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称,因幸福健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款项尚未偿还,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实控人拟以其实际控制的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致中和实业”)100%的股权抵偿控股股东幸福健控股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部分占款,交易对价8.33亿元。

这笔欠款产生的背景是,宋都股份全资子公司宋都集团用名下存单,为控股股东杭州幸福健控股未按银行要求到期还款做担保,涉及被占用资金20.80亿元。除此之外,幸福健控股还有0.94亿元借款尚未到期,可能亦存在到期未能偿还而导致公司资金被进一步占用的风险。

早在2021年5月27日,控股股东以及俞建午就承诺,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资产变现,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与公司之间以存单形式的互保情形。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仍有21.64亿元未解决。

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存有风险。致中和实业100%的股权目前质押给了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目前股权交割受限。

除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亟待解决外,宋都股份还面临股民赔偿的问题。公开信息显示,宋都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有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拿到赔偿款。

回顾本案,2022年4月1日,宋都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浙江证监局认为,2022年3月23日,公司披露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于3月22日、3月23日将3302.87万股宋都股份股票全部卖出。根据公司2023年3月27日公告,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委员会于2022年3月8日决定出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但公司未公开提示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安排。由于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和重大遗漏的违规情形,浙江证监局对宋都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公司董事长俞建午、董秘郑羲亮出具警示函。

鉴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2日期间买入宋都股份,无论在2022年3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索赔。虽然公司已经退市,但不影响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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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