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铁证券虚假陈述案获法院立案受理 律师提示两个可索赔时间段

3月13日晚间,ST华铁(000976)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自然人投资者杨某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上述公告显示,原告诉讼依据为:2023年6月7日,ST华铁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财务核算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对原告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4.53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ST华铁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4起,涉及总金额约为1931.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3%。

此外,公告还显示,ST华铁于今年2月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ST华铁存在两项违法事实:公司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公司连续四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个别年度重大遗漏占比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13.38亿元。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共计2630万元;对公司实控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基于以上查明的违法事实,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给相关投资者提供了两个可索赔时间段,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受损投资者均可向ST华铁提出索赔:1、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华铁股票,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2、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之间买入ST华铁股票,且在2023年7月1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ST华铁3月12日晚间披露,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函告,拉萨泰通持有公司8029.42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被冻结17053.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69%。

此前,ST华铁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所持公司902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2月19日10时,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变卖周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起拍底价为1.33亿元,约为1.48元/股。根据阿里资产平台信息,泰通投资持有的上述股份已经两次拍卖,起拍价分别为1.66亿元、1.33亿元,均以流拍告终。ST华铁在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称,控股股东此次被司法拍卖的股票系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质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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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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