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康同时收监管函和立案告知书 这类投资者或有索赔机会

3月18日,ST奥康(603001)开盘即跌停。截至收盘,公司股价报4.74元/股,跌幅5.01%,封单约为5.2万手。

消息面上,3月15日晚间,ST奥康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王振滔立案。

在同日的另一则公告中,ST奥康披露,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浙江证监局指出,ST奥康及王振滔等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在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目前,相关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二是公司资金支付、经销商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集团”)与公司的财务人员存在混同。

针对上述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奥康、王振滔、总经理王进权及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翁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次公司被查的缘由是否与警示函内容有关,还有待证监会进一步的调查结论。鉴于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4年3月15日收盘时持有ST奥康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就是公司实控人及关联方存在大额占用公司资金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7日起被“ST”。

据ST奥康透露,2022年度,公司关联方奥康集团因资金周转需要,通过公司经销商和合营方形成资金占用共计9500万元。上述资金占用行为,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导致公司前期定期报告的披露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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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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