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投资者索赔诉讼时效仅剩20多天 已有多批股民顺利获赔

日前,聚龙股份(由A股退至新三板的简称为聚龙5、原代码300202)发布公告称,公司监事会3月14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冯永煊递交的辞职报告,自3月15日起辞职生效。冯永煊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数字金融运营中心总经理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在新任监事就任前,冯永煊仍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在此之前,已经退市的聚龙股份2023年1月4日收到辽宁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聚龙股份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项违法行为。

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玉泉米业、生态农业、集佳科技累计贷款金额28.61亿元,聚龙股份3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金融安全、聚龙自助、聚龙融创先后向银行资产池注入定期存单等资产,以资产池内的资产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柳永诠及生态农业非经营性占用聚龙股份资金累计29966万元,其中,柳永诠以领取调试币的名义占用资金22011万元,生态农业通过供应商转账占用资金7955万元。

据此,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聚龙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至300万元金额不等的罚款。

受罚后,聚龙股份被多批投资者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进行赔偿。聚龙股份曾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已收到众多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诉讼,累计起诉金额约1300万元。

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聚龙股份虽然已于2022年7月4日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但不影响投资者索赔,目前已代理了多批投资者索赔,并且此前代理的索赔案件被法院选为示范判决案件,已有多批投资者顺利获赔。

谢保平律师进一步表示,凡在2016年8月23日至2021年4月12日间买入聚龙股份股票,且在2021年4月1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受损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谢保平律师提醒,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聚龙股份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4月12日届满,目前仅剩20多天时间,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及时索赔,避免错过合法挽损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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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