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四名股东股份将司法拍卖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或生变 投资者合法挽损大门快关闭

3月20日晚间,聚龙股份(由A股退至新三板的简称为“聚龙5”、原代码300202)发布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称上海金融法院2024年4月1日10时至2024年4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将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柳永诠等四位股东所持10433.28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8.99%。而且,若该次司法拍卖成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将发生变化。

而已经退至新三板的聚龙股份还在2023年1月4日收到辽宁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聚龙股份被查明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项违法行为。

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玉泉米业、生态农业、集佳科技累计贷款金额28.61亿元,聚龙股份3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金融安全、聚龙自助、聚龙融创先后向银行资产池注入定期存单等资产,以资产池内的资产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柳永诠及生态农业非经营性占用聚龙股份资金累计29966万元,其中,柳永诠以领取调试币的名义占用资金22011万元,生态农业通过供应商转账占用资金7955万元。

由此,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聚龙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至300万元金额不等的罚款。

受罚后,聚龙股份被投资者提起诉讼赔偿。聚龙股份2023年中报曾披露,已收到相关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诉讼,累计起诉金额约为1300万元。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聚龙股份虽然退至新三板,但不影响投资者索赔。凡在2016年8月23日到2021年4月12日之间买入聚龙股份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王添聿律师提醒,由于聚龙股份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4月12日届满,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避免错过合法挽损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聚龙股份从A股退市前股价收于0.50元/股,不到2022年1月7日盘中阶段高点的一成,更是几乎只有2020年9月创下的17.36元/股长期高点的零头。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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