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调查两个月后 正平股份涉嫌财报造假领“预罚单” 这些踩雷股民有望依法索赔

被立案调查仅两个月,正平股份(603843)于3月22日收到青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虚构工程量、虚增履约收本,在2021年年报及2022年半年报中虚假记载,拟被给予警告及150万元的罚款,公司6位相关责任人也拟被处以50万元至230万元金额不等的罚款。

2020年3月,正平股份及其子公司贵州水利组成联合体,承包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金沙项目”),正平股份为联合体牵头人。

2021年,正平股份通过编造《清单预计量表》《清单预计量汇总表》《中期价款预计量表》的方式,虚构重庆鑫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鑫发”)、循化县通森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循化通森”)等七家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5365.58万元,虚增营业收入7154.11万元,虚增利润1788.53万元。

2022年上半年,正平股份再通过编造《清单预计量表》《清单预计量汇总表》《中期价款预计量表》的方式,虚构重庆鑫发、循化通森两家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2022年中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1014.91万元,虚增营业收入1353.22万元,虚增利润338.30万元。

正平股份被立案调查的消息传出后,公司股价1月23日跌停,之后更是在2月8日盘中创下1.59元/股的上市来新低。虽然春节后公司股价整体回升,甚至在3月25日曾触及涨停,但是3月27日收报于2.69元/股(收跌4.61%),仍明显低于1月中旬前股价。股价波动下,投资者难免受损。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如果正平股份的“预罚单”落地,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前,暂定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期间买入正平股份股票,且在2023年9月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预征集。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半年正平股份可谓连遇风波。2023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贵州水利转来的贵阳市南明区监察委员会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公司副总裁、贵州水利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正光因涉嫌行贿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从公司在互动平台与投资者的交流来看,虽然李正光现已被解除留置,但其此前已被免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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