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又有8名当事人被处罚 投资者索赔案将于本月底到期

日前,*ST美尚(300495)披露,因涉及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并欺诈发行,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美尚2015年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均存在虚假记载;且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中,*ST美尚连续多年虚增净利润高达4.57亿元。

对此,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ST美尚时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钱仁勇等8名相关当事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70万元不等的罚款。

针对此次公告中披露的违法违规事实,在2023年7月,*ST美尚已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对*ST美尚、时任董事长王迎燕及时任董事徐晶合计处以2893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决定对王迎燕采取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措施。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因*ST美尚证券虚假陈述而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本月30日到期,仅剩20余天时间。目前判断,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美尚股票,并在2021年4月30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诉讼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范围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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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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