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辉信息被查或因实控人占用资金 受损投资者或有索赔机会

同辉信息(430090)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戴福昊及原共同控制人崔振英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戴福昊及崔振英立案。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分析,同辉信息及其实控人被立案调查,或与之前实控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关,具体被调查原因,还有待证监会最终调查结果。鉴于公司已经被立案,赵敬国律师认为,凡在2024年3月31日收盘时持有同辉信息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历史信息显示,2023年3月2日,北交所出具的《关于给予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的决定》(下称《纪律处分决定》)显示,2022年,同辉信息董事长、实控人戴福昊通过向两名自然人转账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占用发生额7349.39万元,日最高占用金额为4162.0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2%。

《纪律处分决定》还显示,在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同辉信息将上述占用款项分散调整至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库存商品等科目中,导致上述三份定期报告存在错报。同辉信息实控人戴福昊、财务总监姬海燕故意隐瞒,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签署了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针对上述情况,北交所决定给予同辉信息、戴福昊、姬海燕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月,证监会对同辉信息及戴福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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