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虚增收入47.22亿元 上实发展或因虚假陈述面临投资者索赔

因存在多期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信披不及时等违法事实,上实发展(600748)于4月10日盘后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

鉴于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部分投资者可向上实发展提起索赔诉讼。目前判断,于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买入上实发展股票,并在2022年1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决定书》显示,上海证监局查明,上实发展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知悉其可能因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应收类账款存在不可收回等风险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上实发展应依据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但其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2020年9月,上实发展、上实发展全资子公司上海高阳宾馆有限公司与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收储框架协议,但上实发展亦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此外,2016年至2021年度,上实发展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以及其他方式虚增上实龙创2016年至2021年度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14亿元。

同时,上实龙创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上实发展2017年年度报告少计商誉减值2.2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31%;导致上实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少计提坏账准备8.09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2.36%。

综上,上海证监局最终决定对上实发展予以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至40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2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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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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