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佰制药信披不及时被责令改正 律师: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4月15日,益佰制药(600594)低位震荡,午后封住跌停直至收盘。最终公司股票报收于4.24元/股,跌幅9.98%。

消息面上,4月12日晚间,益佰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未及时披露主要产品暂停生产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影响的相关信息。

贵州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窦啟玲、时任总经理窦雅琪、时任董事会秘书许淼,对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

贵州证监局决定对益佰制药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窦啟玲、窦雅琪和许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益佰制药还披露,公司、窦啟玲、生产负责人梁建琼及质量负责人兼质量受权人邓思雄分别收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益佰制药涉嫌在艾迪注射液前提取过程中部分工序未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进行操作。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对公司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窦啟玲、梁建琼等人分别没收相关收入并处以罚款。

益佰制药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事项的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比重较小。截至目前,公司艾迪注射液停止生产,未来是否生产具有不确定性。

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凡于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益佰制药股票,并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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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