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再次被立案调查 前期股民索赔案仍在征集中

威创股份(002308)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存在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时,威创股份表示,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调查的公告,本次立案为第二次立案调查。

公告显示,威创股份第一次被立案时,公司拟收购方及公司上层股东也先后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同时曝出的是,公司自查发现13.3亿元资金被上层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收购方刘钧离奇划走。

“13.3亿元资金是否追回?”多名投资者曾在威创股份互动易平台上询问进展,但公司均给出“相关情况请关注公司的披露信息”此类回复。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威创股份前一次立案的调查仍未有结论。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威创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2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威创股份自2024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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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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