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润控股股东变更为招金瑞宁 股民索赔案诉讼时效不足2个月

日前,*ST中润(000506)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冉盛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瑞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待交易完成后,招金瑞宁持有中润资源1.85亿股股份,占中润资源股份总数的20.00%,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招金瑞宁,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招远市人民政府。*ST中润提示,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ST中润还面临被投资者诉讼索赔的事项。

*ST中润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被予以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由此,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ST中润发起诉讼索赔。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中润股票,并在2018年4月26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该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将于今年12月到期,目前已不足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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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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