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知三年虚增收入10亿元 受损投资者有索赔机会

11月26日盘后,ST智知(603869)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年报涉嫌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公告显示,2019年至2021年期间,ST智知旗下7家子公司在未实际执行的项目合同下确认收入,导致公司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及虚增收入和利润,其中三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0.19亿元,虚增利润1.31亿元。

鉴于此,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原董事长张亚东等6名涉事高管被警告,并处以150万元至43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证监会认为时任高管张亚东、张滔、张炎锋违法情节严重,拟对张亚东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拟对张滔、张炎锋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当晚,ST智知还披露,因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2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ST智知已收到“预罚单”,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初步判断,于2020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智知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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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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