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又被罚 两类投资者可索赔
·
2025-02-10 19:34

近日,*ST海越(600387)发布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高鑫金控于2月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并不是*ST海越第一次面临相关处罚。
公告显示,*ST海越此次存在两大违规行为:一、*ST海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ST海越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ST海越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高鑫金控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的罚款。累计罚金共16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ST海越在2022年11月11日就已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引发投资者索赔,且该案投资者已获得二审胜诉判决。二审法院认定,*ST海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重大性,且投资者交易决策、损失与海越能源虚假陈述行为具有因果关系。二审法院还认定海越能源应对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同时秉持“追首恶”原则,控股股东汇能鑫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两次处罚,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两类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一是于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海越的受损投资者,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是否卖出;二是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海越的受损投资者,无论在2024年4月20日之后是否卖出。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
扫码报名索赔
编辑:iepdcvke
-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版权声明:凡文章来源为“大众证券报”的稿件,均为大众证券报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大众证券报”。
- 广告/合作热线:025-86256149
- 举报/服务热线:025-86256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