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价会继续下跌吗? 前期受损投资者勿忘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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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9:06

东方集团(600811)3月11日盘前发布《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告显示,截至3月10日,东方集团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50%。
3月11日开盘后,公司股价继续“一字”跌停,股价为1.03元/股,下跌9.65%,换手率3.25%,全天主力净流出2030.05万元。收盘时卖一席位有7142412手挂单未成交,总市值仅剩37.69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当日分时图显示,收盘前10分钟东方集团成交量明显放大,换手率1.64%,成交额6181.36万元,占全天成交额的一半。
虽然证监会对东方集团的调查尚未结束,但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此外,公司还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风险。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提示,凡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21日期间买入且持有东方集团股票,无论在2024年6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此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大华所”)作为东方集团涉案期间财报的审计机构,此时也备受关注。赵敬国律师表示:“东方集团的财务造假行为涉及金额巨大且持续时间长,大华所作为审计机构,未能在前期审计中发现这些问题,存在明显的审计过失。如果调查结果表明大华所存在严重失职或故意隐瞒问题,不排除其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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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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