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退市后收罚单 前期买入投资者仍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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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9:35

已经退市的鸿达兴业(002002,现“R鸿达1”,400207)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鸿达兴业案为上市公司敲响警钟,退市不能免予处罚,监管部门对退市前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
经查明,鸿达兴业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鸿达兴业涉嫌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二是,鸿达兴业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三是,鸿达兴业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鸿达兴业及相关责任人合计处以5800万元罚款,同时实控人周奕丰拟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调查结果,赵敬国律师认为,凡于2020年4月7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间买入且持有鸿达兴业股票,无论在2023年9月2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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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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