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采网络证券虚假陈述案部分投资者获一审胜诉 诉讼时效内仍可申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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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9:09

近期,投资者诉博采网络(833205)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取得进展,杭州中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
2023年9月11日,浙江证监局对博采网络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年报、未按规定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且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浙江证监局对博采网络及相关董监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博采网络未在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年报,直至6月26日才补发,同时对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公司对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大幅调整,其中营业收入调减10.29亿元、净利润调减3712.54万元、净资产调减8895.12万元。此外,年审机构对公司2022年财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指出因内控缺陷导致函证程序失效,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存疑。
2024年4月,博采网络再度对2021年至2022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修正,导致净利润累计调减5280万元,浙江证监局据此再次对公司出具警示函。
部分受损投资者针对上述事项向博采网络提起诉讼索赔,杭州中院已一审判决支持投资者部分诉讼请求。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在诉讼时效内,受损投资者仍可申请索赔。初步判断,于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间买入博采网络股票,并在2023年6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具体时间段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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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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