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制药因涉信披违规遭立案调查 律师提示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5月28日晚间,嘉应制药(00219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鉴于嘉应制药已被立案调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初步判断,暂定于2022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期间买入嘉应制药股票,并在2025年5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权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预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帮助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嘉应制药对外披露的《立案告知书》中,并未详细说明此次被立案的具体原因,但值得注意的是,在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公司曾指出其内部控制过程中发现了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对非关联方进行财务资助的情况。

具体来看,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期间,嘉应制药全资子公司嘉应湖南向关联方湖南药聚能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聚能医药”)等企业累计转出资金约为2.35亿元。其中,向关联方药聚能医药累计转出资金1.7亿元,向非关联方景鹏控股、湖南康尔佳、湖南双鹏医药累计转出资金6500万元,除向湖南康尔佳转出的2000万元外,上述资金均采用“月初转出、月末归还”的方式,但转出时未经董事会审批并进行披露。

此外,嘉应制药在2024年四季度存在日常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涉及关联交易金额总计1039.94万元。

嘉应制药表示,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和关联方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2025年1月23日,资金已全部被归还,包括本金及利息。上述事项说明公司在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问题发现后,公司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及时整改。

此次中国证监会对嘉应制药的立案调查,是否与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非关联方财务资助等事项存在关联,目前尚无法得出结论。刘鹏律师提示,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重要环节,若因信息披露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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